1月12日,藍牌新規落地引發行業巨變,其中對于藍牌自卸車“后胎需采用單胎”等規定更是一下子讓輕卡自卸車領域犯了難。
近日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時風集團中央研究院副院長池建美表示,該 《規范》中個別條款不夠科學,應予完善,并提出相關建議。
池建美指出,《輕型貨車、小微型載客汽車安全技術規范》第一條第 (一)款對自卸貨車的輪胎數量和斷面寬度做出了以下規定:“輪胎負荷不大于總質量的1.4倍。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7.00in(英制)或者不超過195mm(公制);后輪采用單胎的,后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265mm(公制)。對于以上要求,她認為,通過限制輪胎的承載能力同時對車輛長度和貨箱寬度進行一定限制,完全能起到治理超載頑疾的效果。增加 ”后輪采用單胎“等要求帶來的安全風險較大,對車輛安全運行極為不利。且 ”后輪采用單胎的必須用公制輪胎,產業鏈不能支撐,也不合理。
這是因為,一是自卸車多用于運輸建筑材料,農用物資和農產品,多行于丘陵山區、施工工地、農村鄉鎮田野,道路條件較差,對輪胎的沖擊較為嚴重,容易出現爆胎故障,發生致命事故。如果采用雙胎結構安全系數將提高一倍。
二是輕型自卸車在施工工地或農村田間地頭使用時,是非道路工況,路面松軟承壓能力較差,如果使用單胎對地面壓強較大,很容易將車輪陷入地面使車輛無法行駛。而采用雙胎可以增大胎面與路面接觸面積減小對路面的壓強,使輪胎不至于陷入地面保證車輛運行。
三是目前載重汽車輪胎特別是自卸汽車用的輪胎絕大多數為英制輪胎,如果后輪必須選用公制輪胎,將造成供應鏈中斷無法運行。據了解,國內幾個大的輪胎和鋼圈生產企業,用于載重汽車的公制輪胎和鋼圈在產規格極少,產量極小。短期內無法保證行業需求,這種要求將給行業經營帶來巨大影響。
為保證新 《規范》更加科學合理,治理“大噸小標”政策更加符合實際更容易落地,池建美提出如下建議:
1.允許總質量小于等于4.5噸的輕型自卸汽車后輪使用雙胎結構,但配裝輪胎型號采用GB/T2977-2016《載貨汽車輪胎規格、尺寸、氣壓與負荷》標準中該型號最大層級時,負荷能力不能超過總質量的1.4倍,否則只能安裝單胎。
2.后輪采用單胎時,輪胎名義斷面寬度不超過265mm.去掉備注 “公制”的限制。
3.產品增加新的要求,在進行宣貫的基礎上,開通企業與分管部門的聯系溝通渠道,避免因為理解分歧造成重復申報、試驗。
● 編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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